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處理

以舊換新是一種特殊的銷售模式,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法市場銷售貨品,但除了珠寶首飾以外,需要按新貨品的同期市場銷售價格明確銷售總額,珠寶首飾以舊換新的,要依照銷售方具體繳納的不含增值稅的所有價格征繳增值稅。以上就是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處理相關內(nèi)容。

什么叫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產(chǎn)品在流通過程中形成的增值率為計稅基礎征收的流通稅。根據(jù)稅法的基本原理,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chǎn)、流通、勞務服務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所增加價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流通稅。實行價外稅,即由消費者負擔,有升值才繳不漲不繳。增值稅是對市場上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以及進口商品的部門和個人征收的稅收。增值稅制早就成為中國的主要稅種之一,在中國稅收收入中,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60%以上。增值稅由國稅局負責征繳,財政收入中50%為國家地方財政收入,50%是地區(qū)收入。進口的階段增值稅由中國海關負責征收,財政收入全部為國家地方財政收入。本文主要寫的是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處理有關知識點,內(nèi)容僅作參考。

相關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為您復制好微信號,點擊進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