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質押和抵押的區(qū)別

土地只可以抵押,不可以質押。土地使用權抵押具有以下特點:

1、用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是通過有償轉讓或轉讓方式獲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而且已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手續(xù);

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置本身沒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面上房屋建筑以及附屬物隨著抵押;

4、不得違反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規(guī)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后,并沒有喪失轉讓權,但在出讓土地使用權時,需告知抵押權人。

以上就是土地質押和抵押的區(qū)別的相關內容。

土地使用權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權就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據國家法律和與土地所有者簽署的合同的相關要求,對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享有占據、使用、盈利和處理的權力。主要分成:

1、劃撥土地使用權:指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將土地劃撥給集體村民使用,且劃撥后,不可擅自出讓,租賃等;

2、轉讓土地使用權:指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可以將土地進行租賃、抵押、出讓等,但需要遵循轉讓合同的規(guī)定,不可隨便改動土地性質,但可以再出讓、抵押、租賃等。

本文主要寫的是土地質押和抵押的區(qū)別的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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