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接地通用規(guī)范標準(征求意見稿)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國家標準《電力工程接地通用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根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2018年工程建設規(guī)范和標準編制及相關工作計劃的通知》(建標函〔2017〕306號),我部組織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了國家標準《電力工程接地通用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見附件)?,F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wdshi@epri.sgcc.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清河小營東路15號;郵編:100192。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

  附件:《電力工程接地通用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

  2020年9月1日

1 總則

1.0.1

  為使電力接地工程貫徹國家電力建設方針政策,滿足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基本需求,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電力系統(tǒng)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范。

1.0.2

  發(fā)電、變電、輸電和配電等電力工程的接地設計、施工、驗收及改造應遵守本規(guī)范。

1.0.3

  本規(guī)范是電力工程接地的設計、施工、驗收及改造等過程中的基本要求。當采用的技術措施與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不一致,但經合規(guī)性評估符合本規(guī)范第2章的基本規(guī)定時,應允許使用。

2

2.

  電力接地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及改造,應保證人身、設備的安全及電力系統(tǒng)的可靠運行,并不應對周邊設施的安全運行產生影響。

2.

  電力工程接地應能滿足保護接地、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工作接地不同用途的基本要求,并通過接地裝置實現。

2.0.3

  接地裝置產生的地電位升、網內電位差、轉移電位、跨步電位差和接觸電位差應滿足限值要求。

2.

  接地裝置應在預期壽命內滿足熱穩(wěn)定性和機械強度的要求。

2.0.5

  接地裝置的驗收測試不應在雷、雨、雪中或雨、雪后立即進行。

3 土壤數據

3.0.

  電力工程接地設計必須考慮工程地點的土壤電阻率以及埋設接地裝置處土壤腐蝕性能和凍土深度。

3.0.2

  土壤電阻率測量結果應能反映與接地裝置尺寸相當深度范圍內的土壤分層狀況。

4

4.0.1

  發(fā)、變電站中不同用途和不同額定電壓的電氣裝置或設備,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使用一個總的接地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阻抗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0.2

  對于可能將接地網的高電位引向廠、站外或將低電位引向廠、站內的設備,應采取隔離措施防止轉移電位差對人身和設備的危害。

4.0.3

  有效接地系統(tǒng)和低電阻接地系統(tǒng)(含消弧線圈并聯低電阻)接地網的接地阻抗應滿足工頻地電位升限值的要求,按下式計算

  式中:R——考慮季節(jié)變化的最大接地阻抗(Ω);

  IG——考慮最大運行方式下,經接地網入地的最大接地故障不對稱 電流(A)

  UG——工頻地電位升限值(V),工頻地電位升限值應當取所有引出到發(fā)、變電站外的一、二次設備所能承受的最大工頻耐受電壓(包括電位隔離設備的工頻耐壓)的最小值。

4.0.4

  不接地、諧振接地和高阻接地系統(tǒng),接地網的接地阻抗應符合下式要求,但不大于4Ω:

  式中:R——采用季節(jié)變化的最大接地阻抗(Ω);

  IG——計算用的接地網入地穩(wěn)態(tài)電流(A)。

4.0.5

  工作于不接地、諧振接地和高電阻接地系統(tǒng)、向1kV 及以下低壓電氣裝置供電的高壓配電電氣裝置,其保護接地的接地阻抗應符合下式的要求,且不應大于4Ω:

  式中: R——因季節(jié)變化的最大接地阻抗(Ω);

  IG——計算用的單相接地故障電流;諧振接地、諧振‐低電阻接地系統(tǒng)為故障點殘余電流(A)。

4.0.6

  保護配電柱上斷路器、負荷開關和電容器組等的避雷器的接地導體(線),應與設備外殼相連,接地裝置的接地阻抗不應大于10Ω。

4.0.7

  確定發(fā)電廠和變電站接地網的型式和布置時,設備場區(qū)的網內最大電位差應保證低壓電纜耦合電壓不超過二次設備絕緣耐受值和抗干擾水平,以確保二次系統(tǒng)在接地故障期間的安全運行。

5 跨步

5.0.1

  確定發(fā)電廠和變電站接地網的型式和布置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有效接地系統(tǒng)和低電阻接地系統(tǒng)發(fā)生單相接地或同點兩相接地時,發(fā)電廠和變電站接地網的接觸電位差和跨步電位差不應超過由下列二式計算所得的數值:

  式中:Ut ——接觸電位差允許值(V);

  Us ——跨步電位差允許值(V);

  ρs ——地表層的電阻率(m);

  Cs ——表層衰減系數;

  ts ——接地故障電流持續(xù)時間,與接地裝置熱穩(wěn)定校驗的接地故障等效持續(xù)時間取相同值(s)。

2

  不接地、諧振接地和高阻接地系統(tǒng),發(fā)生單相接地故障后,當不迅速切除故障時,發(fā)電廠和變電站接地裝置的接觸電位差和跨步電位差不應超過下列二式計算所得的數值:

5.0.2

  接地網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接地網的外緣應閉合,外緣各角應做成圓弧形。

2

  接地網內應敷設水平均壓帶。

3

  35kV及以上接地網邊緣有人出入的走道處,應鋪設碎石、瀝青路面等高阻層或在地下裝設均壓帶。

6

6.0.1

  電力工程接地設計中,校驗接地引下線熱穩(wěn)定性所用計算電流值應不小于遠期規(guī)劃出現的最大電流值。

6.0.2

  接地裝置截面設計應考慮土壤腐蝕情況,接地體的截面不應小于連接至該接地裝置接地引下線截面的75%。

6.0.3

  在運接地裝置的改造應根據系統(tǒng)短路容量的變化及接地裝置的腐蝕程度,校核接地裝置(包括設備接地引下線)的熱穩(wěn)定容量。

7

7.0.1

  電力裝置或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接地。

7.0.2

  發(fā)電廠易燃油、可燃油、天然氣和氫氣等貯罐、裝卸油臺、鐵路軌道、管道、鶴管、套筒及油槽車等應設置防靜電接地。

7.0.3

  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開關設備區(qū)域應設置專用接地網,專用接地網應與變電站總接地網連接。

7.0.4

  發(fā)電廠和變電站的構架避雷針、雷電防護避雷器的接地引下線應與接地網連接,并應在連接處加裝集中接地裝置。 引下線與接地網的連接點至變壓器、35kV及以下設備(不含避雷器)接地導體(線)與接地網連接點之間沿接地極的長度,不應小于15m。

7.0.5

  獨立避雷針和避雷線應設置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其與接地網的地中距離不應小于3m,并不應對電纜溝內的電纜產生影響;其與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離小于3m 時,應采取均壓措施或鋪設碎石或瀝青地面。

7.0.6

  主控制室、配電裝置室和35kV 及以下變電站的屋頂上裝設直擊雷保護裝置,且為金屬屋頂或屋頂上有金屬結構時,則應將金屬部分接地,屋面金屬層厚度應大于4mm;屋頂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時,則應將其焊接成網接地;結構為非導電的屋頂時,則應采用避雷帶保護,并設接地引下線,引下線不少于2根。該接地引下線應與主接地網連接,并應在連接處加裝集中接地裝置。

7.0.7

  發(fā)電廠和變電站有爆炸危險且爆炸后可能波及發(fā)電廠和變電站內主設備或嚴重影響發(fā)供電的建構筑物,應采用獨立避雷針保護,并應采取防止雷電感應的措施。露天貯罐周圍應設置閉合環(huán)形接地裝置,接地阻抗不應超過 30Ω,無獨立避雷針保護的露天貯罐不應超過10Ω,接地點不應小于兩處,接地點間距不應大于30m。架空管道每隔20m~25m 應接地一次,接地阻抗不應超過30Ω。易燃油貯罐的呼吸閥、易燃油和天然氣貯罐的熱工測量裝置,應用金屬導體與相應貯罐的接地裝置連接。不能保持良好電氣接觸的閥門、法蘭、彎頭等管道連接處應跨接。

7.0.8

  保護配電變壓器的避雷器,其接地應與變壓器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

7.0.9

  嚴禁利用金屬軟管、管道保溫層的金屬外皮或金屬網、低壓照明網絡的導線鉛皮以及電纜金屬護層作為接地線。

7.0.10

  電氣裝置的接地必須單獨與接地母線或接地網可靠相連接,嚴禁在一條接地線中串接兩個及兩個以上需要接地的電氣裝置。

7.0.11

  變壓器中性點應有兩根與地網主網格的不同邊連接的接地引下線,并且每根接地引下線均應符合熱穩(wěn)定校核的要求。

7.0.12

  TN系統(tǒng)應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1

  對于單電源系統(tǒng),TN 電源系統(tǒng)在電源處應有一點直接接地,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經PE接到接地點。

2

  對于具有多電源的 TN 系統(tǒng)和對用電設備采用單獨的PE 和N 的多電源TN‐C‐S 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不應在變壓器的中性點或發(fā)電機的星形點直接對地連接;

2)

  變壓器的中性點或發(fā)電機的星形點之間相互連接的導體應絕緣,且不得將其與用電設備連接;

3)

  電源中性點間相互連接的導體與PE 之間,應只一點連接,并應設置在總配電屏內。

3

  在TN-C 系統(tǒng)中不應將保護接地中性導體隔離,嚴禁將保護接地中性導體接入開關電器。

7.0.13

  TT系統(tǒng)應只有一點直接接地,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接到在電氣上獨立于電源系統(tǒng)接地的接地極上。

7.0.14

  IT電源系統(tǒng)的所有帶電部分應與地隔離,或某一點通過阻抗接地。電氣裝置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被單獨地或集中地接地。

7.0.15

  配電變壓器設置在建筑物外其低壓采用TN 系統(tǒng)時,低壓線路在引入建筑物處,PE 或PEN 應重復接地。

7.0.1

  嚴禁利用輸送可燃液體,可燃氣體或爆炸性氣體的金屬管道作為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導體(PE)。

7.0.1

  成套柜的接地母線應與主接地網連接可靠。

8

8.0.1

  在保護室、控制室、通信室內應敷設等電位接地網,該接地網應在小室入口處與廠、站主接地網一點可靠相連,等電位接地網應為保護專用。

8.0.2

  直流電源系統(tǒng)絕緣監(jiān)測裝置的接地端和柜屏內的交流供電電源的中性線(零線)不應接入等電位接地網。

8.0.3

  保護室、控制室的微機保護和控制裝置的屏柜下部,以及開關場遠端就地端子箱內應設置接地銅排,屏柜內所有裝置、電纜屏蔽層、保護裝置及輔助裝置接地端子、屏柜門體的接地端就近與銅排相連,保護室、控制室的銅排應與等電位接地網可靠連接,就地端子箱的銅排應與電纜溝內專用銅排(纜)及主地網相連。

8.0.4

  廠、站的二次回路電纜均應使用屏蔽電纜,同時,應沿開關場二次電纜溝道敷設專用銅排(纜),兩端分別與開關場就地端子箱處和保護室處的主地網相連。

8.0.5

  二次回路電纜金屬屏蔽層的接地方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模擬信號回路控制電纜屏蔽層不得構成兩點或多點的接地,應集中式一點接地;

  2 集成電路、微機保護的電流、電壓和信號的控制電纜屏蔽層應在開關安置場所與控制室同時接地;

  3 不應使用電纜內的備用芯代替屏蔽層接地。

  4由一次設備直接引出的二次電纜的屏蔽層應在就地端子箱處一點接地,在一次設備的接線盒(箱)處不接地。

  5二次電纜經金屬管從一次設備的接線盒(箱)引至電纜溝,并將金屬管的上端與一次設備的底座或金屬外殼良好焊接,金屬管另一端應與主接地網焊接。

8.0.6

  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均必須且只能有一個接地點。

8.0.7

  等電位接地網與接地網連接時,應遠離高壓母線、并聯電容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結合電容、電容式套管等設備及避雷器和避雷針的接地點。

9

9.0.1

  接地極址的選擇應綜合考慮接地極線路長度、極址技術條件、極址周邊相關設施狀況和地方發(fā)展規(guī)劃等因素,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對環(huán)境影響小。

9.0.2

  對于兩個及以上換流站共用的直流接地極,設計接地極時的入地電流應考慮事故情況下的復合電流。

9.0.3

  在最大過負荷電流下,直流接地極地面任意點最大跨步電壓不得超過其允許值。地面任意一點的最大允許跨步電壓根據下式計算。

  式中:Us——跨步電位差允許值(V);

  ρs——表層土壤的電阻率(Ω·m).

9.0.4

  在任何情況下,直流接地極任意點的最高溫度都應低于所在海拔下水的沸點。

9.0.5

  對于長時間以陽極運行的接地極,應限制焦炭與土壤接觸面的電流密度,以防電滲析(電場下水的移動)。

9.0.6

  直流接地極在設計壽命期內,考慮腐蝕后的饋電元件應滿足系統(tǒng)對其載流量的要求。

1總 則

  1.0.1本條是新增條款,本條闡述了制定本規(guī)范的目的。本規(guī)范以電力接地工程的目標與功能性能要求為基礎,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電力系統(tǒng)安全、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滿足經濟社會管理為目的,以覆蓋電力接地全過程為范圍,研編全文強制標準,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1.0.2本條是新增條款,本條規(guī)定了本規(guī)范的適用范圍,本規(guī)范適用于電力接地工程,是國家電力接地工程建設控制性底線要求,具有技術法規(guī)效力,必須嚴格遵守。本規(guī)范所稱電力接地是指發(fā)電、變電、輸電和配電等電力工程的接地設計、施工、驗收及運維。

  1.0.3本條是新增條款,本條對規(guī)范的合規(guī)性評估作出規(guī)定。本規(guī)范規(guī)定電力接地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生產實踐通用性的技術要求及技術措施,對滿足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規(guī)范性能要求的創(chuàng)新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可通過合規(guī)性判定推廣應用。新產品為沒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產品。合規(guī)性判定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等單位以及相關專家,對采用的新產品是否滿足工程規(guī)范的性能要求進行論證判定。

2基本

  2.0.1 本條是新增條款,本條規(guī)定了電力接地工程的范圍、意義及影響。電力接地工程應保證人身、設備的安全及保證電力系統(tǒng)的可靠運行,并不應對周邊設施和環(huán)境產生不利影響。

  2.0.2 本條參考了《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guī)范》GB50065-2011的第3.1.1條。本條規(guī)定了電力工程接地不同用途的基本要求。

  2.0.3 本條是新增條款,本條規(guī)定了電力工程接地的具體性能要求。

  2.0.4 本條是新增條款,本條規(guī)定了電力工程接地中接地裝置的材料和尺寸要求。

  2.0.5 本條參考了《接地裝置特性參數測量導則》DL/T 475-2017的第4.2條,接地裝置的特性參數受土壤電阻率影響較大,如在雨雪后測試會帶來測試的誤差,應在土壤干燥時測試,以獲得較安全的測試結果。為保障測試人員人身安全,如發(fā)現有雷云活動時,應停止測試并撤離現場,避免雷電流通過桿塔接地極入地后擊傷測試測試人員。

3

  3.0.1本條參考了《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版14.1.1.1條。本條款規(guī)定了接地設計時應考慮的土壤數據,土壤數據的獲取是接地裝置設計的首要環(huán)節(jié)。

  3.0.2本條參考了《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版14.1.1.1條。本條款明確了土壤電阻率的測試要求,數值計算表明,接地裝置的散流主要靠中層和深層的土壤實現的,與接地網尺寸相當的深層土壤對散流能力的影響較大,必須了解深層土壤的狀況。而設計地勘階段提供的土壤電阻率數據多為淺層數據,這就是接地阻抗設計值與實測值偏差較大的一個最主要原因。為此,特別強調“與接地裝置尺寸相當深度范圍內的土壤分層狀況”,溫納四極法的最大的極間距離amax不宜小于接地網尺寸(取最大等效對角線),改變極間距離a,得到一組視在土壤電阻率數據。當布線空間路徑有限時,amax至少應達到接地網最大對角線的三分之二。對于110 kV變電站,amax要求達到150 m~200 m,220kV變電站應達到250 m~300 m,500 kV變電站則amax取400 m~600 m,考慮外擴接地網的情形amax甚至取更大值。在地形地貌復雜,或者接地網的尺寸較大,布線路徑較難滿足(最大間距大于500m)的場合,建議采用大地電磁法與溫納四極法結合,短距測量采用溫納四極法以獲得較高的精度,長距測量采用大地電磁法已解決布線距離不足的問題。

4接地阻抗

  4.0.1 本條參考了《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guī)范》GB50065-2011的第3.1.2條。在一個接地網中,往往有多個與主接地網相連的功能性接地網,如主控樓的二次接地網、非獨立避雷針接地網、建購物防雷接地、電廠主廠房接地網、油庫接地網、煤場接地網等,每個功能性接地網獨立時都有接地阻抗限值要求,連接成為一個整體后,總的接地網應滿足最小的接地阻抗值的要求。這樣,接地裝置可以共用,既節(jié)約費用,又有利于總接地網的均壓。一般來說,主接地網由于主要承擔故障電流的散流功能,接地阻抗要求值一般是最低的,其他的功能性接地網的接地阻抗的要求往往都高于主接地網,因此,總的接地網值按照主接地網的接地阻抗進行校核即可。本規(guī)范中的接地阻抗,如無另外注明,均指工頻接地阻抗。

  4.0.2本條參考了《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guī)范》GB50065-2011的第4.3.3條第四款,如下圖所示,電流入地時接地系統(tǒng)地電位升通過各類連接導體(如電纜金屬護套、管道、軌道等)轉移到地電位較低的地方,或者通過連接導體將較低的地電位轉移到地電位較高的地方,從而導致連接導體與其周圍大地之間的電位差,這將對人身和設備產生危害。推薦的隔離措施如下:

  1)站用變壓器向廠、站外低壓電氣裝置供電時,其0.4kV繞組的短時(1min)交流耐受電壓應比廠、站接地網地電位升高40%。向廠、站外供電用低壓線路采用架空線,其電源中性點不在廠、站內接地,改在廠、站外適當的地方接地。

  2)對外的非光纖通信設備加隔離變壓器。

  3)通向廠、站外的管道采用絕緣段。

  4)鐵路軌道分別在兩處加絕緣魚尾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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