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匯算清繳的個稅應該有哪些
年度匯算清繳的個稅包括
個稅的年度匯算清繳包括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jīng)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chǎn)租賃所得;
8.財產(chǎn)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需要補稅的情況針對需要補稅的情形,征求意見指出,只有2021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并補稅。
比如,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或者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適用稅率提高,已預繳稅款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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