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社保部分怎么算
個稅匯算清繳社保部分是不需要計算的,由于獲得的工資薪金是已經(jīng)扣除掉社保之后的金額,所以個稅匯算清繳與社保是沒有關系的。
個稅匯算清繳的內(nèi)容是什么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是什么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fā)數(shù))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fā)數(shù))
通過文章的講解,相信小伙伴們都知道了個稅匯算清繳社保部分怎么算了吧。其實社保與我們個稅匯算清繳是沒有關系的。具體的原因已經(jīng)在文中給大家講解了。而且還將繳納個稅的會計分錄為大家列示了出來。那么關于個稅匯算清繳社保部分怎么算的問題就講解到這里,還有不清楚地方,可以咨詢我們的答疑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