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調整對象之詳細解讀

  一、公司法調整對象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條【調整對象】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公司法調整對象之詳細解讀

  理論上,公司可以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進行分類。如按信用標準可分為人合公司、資合公司、人合兼資合公司;按規(guī)模標準可分為大公司、中公司和小公司;根據是否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標準,可分為開放式公司和封閉式公司;按照公司主導關系的標準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按注冊標準可分為內資公司、外資公司等;根據股東對公司責任的不同形式進行分類,主要分為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國是只能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允許設立無限公司和合資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是由一定數(shù)量的股東組成的公司,股東僅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僅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數(shù)量以上股東組成的公司,公司資本總額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這不僅是公司的法律地位,也是公司的基本特征。所謂企業(yè)實際上是一個集體概念。一般指為謀求經濟利益而從事生產、流通或服務活動的一切經濟組織。一切追求經濟目的的經濟組織都屬于企業(yè)范疇。因此,企業(yè)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

  《民法典》規(guī)定的所謂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法人成立之日起至法人終止之日止。法人依法設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住所、財產或者資金,以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相關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為您復制好微信號,點擊進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