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流程6大步!公司外部股權轉讓詳解!

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分為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類型。內部轉讓是指現(xiàn)有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外部轉讓是指現(xiàn)有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兩者的區(qū)別在于,外部轉讓需要征得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且其他股東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現(xiàn)說外部轉讓的程序,共6個步驟:

  

(1)目標公司情況調查。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特別應當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因為對外擔保而形成的或有負債并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還應當查清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guī)定。


(2)協(xié)商。這一步驟在于發(fā)現(xiàn)交易對象,就交易的標的、價款等基本內容達成初步的意向。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其內容主要包括: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基本情況,目標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轉讓方的告知義務、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實際交接手續(xù)、股權轉讓前后公司債權債務承繼、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適用法律、通知義務、聯(lián)系方式、協(xié)議的變更、解除、協(xié)議的簽署、生效、訂立時間、地點等等。


(3)以書面方式征得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其他股東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比如通過召開股東會的方式進行表決,并作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聲明。1、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公司法規(guī)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進行表態(tài),或者履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2、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tài):根據(jù)新《公司法》第72條的規(guī)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陰陽合同損害自己的優(yōu)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并監(jiān)督轉讓合同履行。


(4)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法院撤銷或者認定無效。


(5)公司對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包括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以及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相應的變更記載。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不意味著受讓方取得目標公司股東資格,新《公司法》第33條規(guī)定了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在確認股東資格方面的對內、對外效力。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提起確認股東資格之訴。這種訴訟應當列其他股東和目標公司為共同被告。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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