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審批流程、條件、材料全解讀!


申請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的企業(y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從事網絡出版業(yè)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臺;

二、有確定的網絡出版服務范圍;

三、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五、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yè)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

七、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的企業(yè)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二、單位章程及資本來源性質證明;

三、網絡出版服務可行性分析報告,包括資金使用、產品規(guī)劃、技術條件、設備配備、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市場分析、風險評估、版權保護措施等;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簡歷、住址、身份證明文件;

五、編輯出版等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國家認可的職業(yè)資格證明和主要從業(yè)經歷及培訓證明;

六、工作場所使用證明;

七、網站域名注冊證明、相關服務器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承諾。

 

申請辦理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審批流程:

一、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四、設立網絡出版服務單位的申請者應自收到批準決定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

五、持批準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填寫《網絡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相關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為您復制好微信號,點擊進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