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冊個體工商戶?需提交哪些材料?(注冊個體戶流程)

  所謂個體工商戶,其是指以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為主,用自有生產(chǎn)資料和資金獨立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并向社會提供商品和勞務的個體戶。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jīng)濟的有益補充。那么,在我國,個體勞動者應如何注冊個體工商戶?又應提交哪些材料呢?本文將對此進行說明。

  1、個體工商戶注冊流程

  一般情況下,在我國注冊個體工商戶,其一般需遵循以下步驟:

 ?。?)個體座商或需要名稱的個體攤商,需辦理名稱預先登記。在該步驟,注冊者需在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然后,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2)提交個體工商戶注冊申請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材料需準備齊全。若審核通過,則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3)在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后,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上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至此,個體工商戶注冊基本完成。

  2、個體工商戶注冊所需材料

  個體勞動者進行個體工商戶注冊,還需要對注冊材料進行具體把握。通常,注冊者所需準備注冊材料具體包含:(1)《個體工商戶開業(yè)登記申請書》(含《個體工商戶開業(yè)登記申請表》、《經(jīng)營者基本情況表》、《經(jīng)營場所證明表》等表格),另外,對于外來人員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還應提交《暫住證》復印件;(2)《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對于未取字號名稱的個體攤商,可不提交;(3)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通常情況下,申請從事個體經(jīng)營的個人或家庭,應當持所在地戶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一般而言,工商部門在進行審核后,對于符合條件的注冊者準予其填寫申請登記表,并在受理登記15日內,做出審查決定,并核準登記發(fā)給營業(yè)執(zhí)照。而對于不予登記的,則會采取書面的形式通知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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