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銷商品賬務處理

問:

我公司委托a公司代銷商品100件,單件成本0.8萬元,單件協議價1萬元,增值稅率13%,按不含稅售價的10%給a提成。a將商品以不含稅單價1萬元標準給b公司。請問:我公司要如何開發(fā)票給a公司?這里的10萬需要那個稅目繳納增值稅?稅率為多少?會計分錄要怎么寫呢?

答:

中級會計師范彩娟回答道:

您提的是采取收取手續(xù)費方式代銷商品。首先你是委托方,a公司是受托方,假設你們都是一般納稅人,已全部銷售完。委托方確認收入要收到受托方代銷清單時才能確認收入,才能常開票給a公司按增值稅稅率13%開具增值稅發(fā)票。這里的10萬需要受托方開票給貴公司按現代服務中的商務輔助服務,增值稅稅率6%開具增值稅發(fā)票收取服務費。

賬務處理方式如下。

1.委托方

(1)發(fā)出商品

借:發(fā)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80萬

貸:庫存商品80萬

(2)收到清單

借:應收賬款——a公司113萬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萬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80萬

貸:發(fā)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80萬

(4)結轉或支付手續(xù)費

借:銷售費用1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6萬

貸:應收賬款——a公司10.6萬

(5)收到貨款凈額

借:銀行存款10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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