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是什么意思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guī)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本條釋義:

1.本條變化

本條源自《民法通則》第84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擔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義務?!北緱l較之前法明確了債的相對性、明確了債的標的為給付、列舉了法律之債的類型。本條表述更為簡介和清晰,立法技術更高。

2.規(guī)范目的

本條規(guī)范旨在界定債權的概念。本條為不完全法條。

3.規(guī)范含義

第一,從形態(tài)上看,債權是一種以地位平等的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關系為中心的財產權,權利人基于債權的地位,可以請求債務人為或不為特定行為,至于這些行為是否涉及不動產或動產等標的物,在所不問。與此不同,物權一定是與特定的物或權利相關的財產權,沒有這些客體,物權就無存在的空間,這樣以來,物權往往被簡化為人對物的權利。

申言之,債權與債務構成的債的關系存在于特定人之間,債權或債務因此除了有常說的相對性外,還有對人性,即在債的關系中,是債務人這個特定主體對債權人這個特定主體負擔義務,債權僅針對該債務人,既不當然地約束其他人,也不直接負載在債務人的財產之上??傊瑐鶛嗍侵赶騻鶆杖私o付行為的財產權,債務人身外的財產雖然涉及債權實現,但與債權存續(xù)無關。債權的這種對人性意味著,只要特定主體愿受債務約束,或在法律的強制安排下,無須考慮財產要素,債權就能無中生有地發(fā)生,從而初始創(chuàng)設債權,這給債務人增添了義務,改變了當事人之間原有的關系。

第二,從效力上看,債權只及于特定的債務人,通常不約束此外的第三人,相對性的特點非常明顯,屬于相對權。物權則能涉及權利人之外的第三人,屬于絕對權。

第三,從內容上看,債權指向請求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需要借助債務人才能實現,屬于請求權。物權則屬于支配權,權利人無須借助他人之力就能實現權利。

相關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為您復制好微信號,點擊進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