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yè)預繳增值稅會計分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介紹)

應交增值稅的明細科目

有關企業(yè)增值稅的核算包含抵扣、發(fā)生、進項稅額轉出、計提、繳納、退還等情況,因此我們會計上分別設置了應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這兩個明細科目。其中下級明細科目還分為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已交稅金、出口退稅、轉出未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

已交稅金科目

我們用已交稅金來核算企業(yè)本月應交,并且實際已交納的增值稅金額。如果發(fā)生了多交增值稅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應在退回時以紅字沖減,企業(yè)已交納的增值稅額用藍、黑色鋼筆來登記,退回的多交增值稅金額則用紅筆來登記。同時根據(jù)《企業(yè)會計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在處理增值稅時,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已交稅金、轉出未交、未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有人看這么多分類就有點頭暈了,其實每個明細科目都是有他們自己的用途,這樣才顯得我們記賬更加清晰、明了。

未交增值稅科目

未交增值稅是另外一個明細科目,主要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在平時的工作中,我們用不到這個科目,到了月末該結賬的時候,如果應交增值稅的余額在貸方,就是應該交納的增值稅,此時我們應該將其轉入該科目的貸方,用來反映企業(yè)尚未繳納的增值稅。

如果企業(yè)本月繳納上個月未交的增值稅,就應該在未交增值稅這一科目中進行核算。本次為大家介紹了有應交增值稅的明細科目,不要覺得我都寫在應交增值稅這個科目里面就行了,應該細化我們的工作,逐一計入明細科目,這樣才能更清晰的反映企業(yè)資金運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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