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關于域名糾紛的法律法規(guī)
電子商務法關于域名糾紛的法律法規(guī)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wǎng)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建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的司法內容主要如下。
1.管轄
一般在域名的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fā)現(xiàn)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但是。涉外域名糾紛案件包括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yè)或組織、國際組織,或者域名注冊地在外國的域名糾紛案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fā)生的涉外域名糾紛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四編的規(guī)定確定管轄。
2.注冊、使用域名侵權或不正當競爭
人民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對符合以下各項條件的,應當認定被告注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第一,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第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或者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第三,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注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第四,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
3.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
被告的行為被證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惡意:
第一,為商業(yè)目的將他人馳名為域名的;
第二,為商業(yè)目的注冊、使用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與原告提供的產(chǎn)品、服務或者原告網(wǎng)站的混淆,誤導網(wǎng)絡用戶訪問其網(wǎng)站或其他在線站點的;
第三,曾要約高價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獲取不正當利益的;
第四,注冊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準備使用。面有意阻止權利人注冊該域名的;
第五,具有其他惡意情形的。
被告舉證證明在糾紛發(fā)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經(jīng)獲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與原告的注冊商標。域名等相區(qū)別,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證明其不具有惡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認定被告具有感意。
4.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認定域名注冊、使用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的??梢耘辛畋桓嫱V骨謾?、注銷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請求判令由原告注冊使用該域名:給權利人造成實際損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賠償損失。
人民法院在審理域名糾紛案件中,對符合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的規(guī)定的請形的。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構成侵權的,應當適用相應的法律規(guī)定;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可以適用《民法通則》第四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涉外域名糾紛案件、依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人民法院認定域名注冊、使用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權、注銷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請求判令由原告注冊使用該域名;給權利人造成實際損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