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售自來水差額征稅兩 (種做法辨析)
關于物業(yè)公司水費差額計稅的問題,實務中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操作。一種是收取的水費扣除全部對外支付的水費(包括物業(yè)公司自用的水費,但是不包括自來水公司開具的污水處理費)后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交納增值稅;另一種做法是以收取的水費減去對外支付的水費扣減自用部分后按簡易計稅辦法計算應納稅額。
例1,a物業(yè)公司2022年7月份轉售自來水10000噸,每噸4元。根據水表顯示本月整個物業(yè)公司用水11000噸,其中1000噸屬于物業(yè)公司自用。已知從自來水廠購入自來水3.5元每噸。單就該轉售水業(yè)務來測算:
按照第一種操作辦法,本期水費差額征稅應交稅款計算為:(10000*4-11000*3.5)/(1+3%)*3%=43.69元,差額計稅法下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按照第二種操作辦法,本期水費差額征稅應交稅款計算過程為:(10000*4-10000*3.5)/(1+3%)*3%=145.63元
在第二種方法下,如果該物業(yè)公司采用一般計稅辦法,自用的1000噸自來水(假設全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取得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其他業(yè)務產生的銷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金額為:
1000*3.5/(1+3%)*3%=101.94元,站在納稅人的角度來看,兩種操作辦法產生的增值稅效果是相同的。第二種操作辦法產生的應交增值稅145.63元,也產生了可抵扣進項稅額101.94元,站在納稅人的角度該業(yè)務產生了稅負43.69元,好與第一種操作辦法產生的稅負相等。從結果上看,兩種辦法不產生稅負差異。
例2:a物業(yè)公司2022年7月份轉售自來水10000噸,每噸4元。根據水表顯示本月整個物業(yè)公司用水14000噸,其中4000噸屬于物業(yè)公司自用。已知從自來水廠購入自來水3.5元每噸。
按照第一種操作辦法,本期水費差額征稅應交稅款計算為:(10000*4-14000*3.5)/(1+3%)*3%=-262.14元,如果沒有其他簡易計稅項目,則該轉售自來水業(yè)務應交稅款為零。
按照第二種操作辦法,本期水費差額征稅應交稅款計算過程為:(10000*4-10000*3.5)/(1+3%)*3%=145.63元
假設該物業(yè)公司采用一般計稅,且自用的4000噸自來水全部用于可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則可抵扣進項稅額為:
4000/(1+3%)*3%=116.5元。產生應交稅款同時產生可抵扣進項稅額,兩者相減即為該項業(yè)務對納稅人本月稅金的影響:
145.63-116.5=29.13元。
兩種操作方式對比,還是第一種方法對納稅人更為有利。
通過上述兩個案例對比分析可以總結如下,如果物業(yè)公司轉售水費收入大于整體對外支出水費(含自用部分),兩種操作辦法對納稅人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如果轉售水費收入小于整體對外支出水費(含自用部分),則第一種操作對納稅人更為有利。
問題來了,哪一種操作辦法更符合政策規(guī)定,納稅人能否在兩種操作辦法之間自由選擇呢?
二、案例分析
國稅2016年54號公告原文如下:
提供物業(yè)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從政策措辭來看,兩種操作辦法都不違背文件精神。
再來看看總局發(fā)文的背景介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以來,我們陸續(xù)接到各地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反映,物業(yè)公司提供物業(yè)服務時代收水費,若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可能導致稅負上升,為穩(wěn)定營改增后物業(yè)公司稅負水平,經研究,我們制發(fā)公告,對于物業(yè)公司收取的自來水水費給予一定的特殊政策安排。
在54號文之前,采用一般計稅的物業(yè)公司轉售自來水業(yè)務,對外開具發(fā)票適用13%的稅率,可是從自來水公司取得的成本發(fā)票稅率只有3%,物業(yè)公司增值稅稅負實在太高,為了穩(wěn)定營改增前后物業(yè)公司稅負水平,于是才有了54號文允許物業(yè)公司計算增值稅時采用差額計稅辦法并且可以簡易計稅。文件的針對性非常明顯,就是針對物業(yè)公司轉售自來水業(yè)務。因此,我們認為文件中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僅指轉售的自來水噸數計算的自來水水費,不包括物業(yè)公司自用部分。
一般情況下,物業(yè)公司自用自來水的比例都比較低,從兩種操作辦法對增值稅的影響來看,差異非常小,可以忽略。但是第一種計算辦法無法排除將自來水用于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對增值稅的影響,如果采用第二種操作辦法,則可以將其進項稅額轉出。
三、結論
綜上論述,我們認為水費差額計稅辦法計算應交增值稅,僅僅適用于轉售自來水部分,自用部分不可以參與差額扣除,納稅人不能擇優(yōu)適用。如果取得自來水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要將轉售部分做進項稅額轉出,才能確適用差額計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