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籌劃(2021年年終獎怎么算個稅)

一、年終獎的計稅方法。按照稅法規(guī)定,2021年12月31日之前,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兩種計稅方法:

一種是將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和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此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另外一種是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計算和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分別按兩種計稅方法計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辦法。

1、年終獎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即將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依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執(zhí)行工資、薪金七級超額累進稅率3%–45%。

如,某企業(yè)員工張某在2019年1-12月每月的稅后工資為45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取得年終獎60000元,那么張某取得的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1)計算張某取得年終獎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即按12個月分攤后,每月獎金=60000元/12=5000元,則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

(2)應納稅額=年終獎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則張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60000元*10%-210=5790元。

2、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即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收入額-60000元-社保、住房公積金費用-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某企業(yè)員工劉某2019年取得含稅工資120000元,12月31日又取得60000元年終獎,三險一金12000元,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那么劉某當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1)應納稅所得額=120000元+60000元-60000元-12000元=108000元

(2)應納稅額=108000元*10*-2520=8280元。

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稿酬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全額計入收入額,而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為實際收入的80%,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在扣除20%費用基礎上,再減按70%計算,也就是稿酬所得的收入額為實際取得稿酬收入的56%。

總之,個人取得的年終獎,在個人所得稅兩種計稅方式的選擇上,應綜合考慮月工資薪金、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的金額后,再確定采用何種計稅方式計算和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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